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允许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目录及具体要求,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食品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下列食品:
(一)乳制品、罐头制品等食品;
(二)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孕产妇等特殊人群的食品;
(三)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四)国家和省规定的禁止生产的其他食品。
本地宝
广东省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哪些食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允许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目录及具体要求,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食品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下列食品:
(一)乳制品、罐头制品等食品;
(二)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孕产妇等特殊人群的食品;
(三)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四)国家和省规定的禁止生产的其他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