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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广东省从3月1日起推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等放宽工商登记条件以及强化工商登记后续监管,全新的“二维码执照”也正式使用。2014年深圳营业执照改革后的营业执照是什么样儿的?查阅下文深圳营业执照样式图示即可知道!

  根据《若干规定》和《登记条例》,商事登记改革后,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与之前发生了较大变化。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样式由国家工商总局统一制定。为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商事登记改革,在充分征求我省商事登记改革试点地区意见的基础上,广东省工商局向国家工商总局报送了《广东省商事登记营业执照改革方案》,提出依据特区立法先行在深圳、珠海市试行改革后的营业执照。2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批复》,原则同意广东省商事登记营业执照改革方案,在深圳市、珠海市试行改革后的营业执照。

  改革后的营业执照是什么样的?

  改革后的营业执照分为四大类: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适用于公司及非公司企业法人。记载:名称、企业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

  二:《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记载:名称、企业类型、经营场所、投资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或中外合作非法人企业为投资人,合伙企业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成立日期。

  三:《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适用于分公司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公司分公司。记载:名称、企业类型、经营场所、负责人、成立日期。

  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适用于个体工商户。记载: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者、成立日期。

  改革后的营业执照均设置“重要提示”栏,显示商事主体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信息查询(包括出资情况、营业期限、许可审批项目、年报及其他监管信息等事项的查询)等重要提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