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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已经出台,将会在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许多网友会问,此办法的适用范围具体是?哪些人员可以按照此办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以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大制度的衔接问题。

  暂行办法出台后,谁是最大的受益者,此办法的适用范围具体是?哪些人员可以按照此办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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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适用范围

  1.适用于在职保、新农保、城居保这三种制度中参加过两种或两种以上制度的人员;

  2.适用于尚处于缴费期、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不适用人员

  1.在某一种制度中跨地区转移的参保人员,应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不适用本《暂行办法》。

  2.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各制度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由于不需要重新计算待遇,因此不适用本《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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