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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首批企业营业执照年报安排

  今年,深圳市将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其中的重要举措,是企业年检和个体户验照取消改为提交年度报告。从3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年报制度,即凡于2013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商事主体),都应于按时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年度报告。

  事件:深圳营业执照年检新政策出台

  查阅:深圳营业执照年检新规解读

  2014年深圳营业年报时间:201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年报企业范围:

  于2013年12月31日前在深圳市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及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