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关于深圳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或是毁坏了,我们需要申请补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补发申请如何申请?其中涉及到营业执照补发申请条件、营业执照补发申请材料、营业执照补发申请流程等内容。本文是关于深圳个体工商户补发营业执照办理的指南性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事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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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补(增)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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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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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 |
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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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遗失或损坏 |
数量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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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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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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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营业执照遗失或毁坏申请补发 1.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签署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集团)登记证补(增、换)发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商事主体关于补照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原件1份); 4.毁坏或未遗失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刊登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公告报纸(原件)(执照毁坏但可以辨认的无需提交此项)。 |
申请受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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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在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光明、坪山的,在所在辖区分局办理;经营场所在宝安、龙岗的,在所在辖区的监管所办理。各辖区企业注册大厅信息为:罗湖:1、嘉宝田大厅: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2008号嘉宝田花园鸿福阁2楼; 2、碧波大厅: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2126号碧波市场三楼。福田:福田区新沙路7号福田工商物价大厦2楼、3楼南山:1、麒麟大厅:深圳市南山区泉园路工商物价大厦4楼; 2、海月大厅: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七路招商海月三期综合四楼。盐田: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海景二路1013号红盾大厦一楼。宝安: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23区新安二路海关大厦10楼、15楼龙岗: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白灰围二路87号光明: 深圳市光明新区碧眼路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坪山:坪山新区金牛西路12号启兴大厦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龙华新区:深圳市龙华新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A座1楼行政服务大厅。大鹏: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中山路10号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以上企业注册大厅咨询电话、投诉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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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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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与原《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期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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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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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辖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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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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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在地工商所领取《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集团)登记证补(增、换)发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备齐文件后,由经营者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凭有关代理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个体工商户补发登记受理通知书》;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发给经营者《个体工商户不予受理通知单》; 3、领照人凭《个体工商户补发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时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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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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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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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后的营业执照可以作为经营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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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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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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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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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集团)登记证补(增、换)发申请书 |
网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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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app02.szaic.gov.cn/wermis2.webui/index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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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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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app02.szaic.gov.cn/WERMIS2.WebUI/Webpages/aic/SLZ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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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或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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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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