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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建立统一的人才引进综合量化评价方式。《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采取统一的综合量化评价方式,通过建立统一的综合量化指标体系,对市外人才进行多元评价、量化积分,拟引进人员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可依程序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方式克服了条件评价方式标准单一、片面的弊端,使人才评价更加科学合理,有利于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科学性。

  三是强化市场导向,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不拘一格选人才”。如取消基本条件中要求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的规定;取消原调干政策中对不同人群分别采用审批制和核准制的做法,达到条件均予以引进,没有指标限制;在分值设计中强化纳税、社保、发明创造、技能竞赛等反映个人实际能力的指标。

  四是进一步优化申办流程,简化申请材料,人才引进工作更加便捷高效、务实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