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为深圳市居民申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办理指南,符合结婚年龄的深圳市户籍居民且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异或丧偶的可以办理本证明,《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主要用以办理结婚登记时证明婚姻状况。本文介绍了详细的办理流程,您可以把本文作为攻略,按此办理哦!
一、办理条件 |
1.深圳市户籍居民,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异或丧偶。
二、办理方式 |
现场申请。
三、申请材料 |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异或丧偶的需提供离婚证件或丧偶证明。
四、申请受理机关 |
户口所在地的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具体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电话等请看:深圳婚姻登记处地址电话办理时间一览)
五、办理后获得的证件及有效期 |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一定期限内有效。
六、办理程序 |
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受理(当事人填写申请书)→审查(登记员填写审查表)→出证。
七、办理时限 |
当场办结。
八、法律效力 |
证明在本辖区一定期间内无婚姻登记记录
九、收费标准 |
不收费
十、相关表格下载 |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