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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的多种形式:

(1) 对于机械领域的发明创造可以采用各种视图反映产品的形?和结构。

(2) 对于电器领域的发明创造可以是电路图、框图、示意图;

(3) 对于化学领域的发明创造可以用化学结构式作为附图;

(4) 对于方法发明,附图可以是表示该方法各步骤的工艺流程图。

附图的要求:

(1) 附图应当符合机械制图国家标准,即应当使用绘图工具(或电脑绘图),用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均匀清晰,图面不着色,图周围不加框线,不要使用铅笔圆株笔绘制,但附图不用标注比例和尺寸数据。

(2)附图的大小和清晰度,应当保证图缩小到4×6厘米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并符合照相制版的要求;

(3)同一专利申请的几幅附图,可以绘制在同一张专用格式的纸上,并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编号,用“图××”的形式来表示。

(4)同一专利申请有多页附图的,应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写页码;

(5) 同一专利申请中使用的附图标记必须前后一致,在说明书中未提及的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

(6)附图中除必要的词语外,不应当含有其它注释。

5、摘要附图的绘制

对于说明书中有附图的,应单独提交一幅从说明书附图中选出的、最能说明技术特征的一个附图,来作为摘要附图,附图的大小和清晰度应保证在该图缩小到4×6厘米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

6、实例:

对于产品类的发明,实施例是实现发明创造的具体化设计,这一部分应结合附图进行说明,并将附图中的标号标注在相应的零件之后。实施例中应包括上述第三部分技术方案的全部内容,并作具体的描述,每一幅附图均应说明,每一个有标号的零件在实施例中至少提到一次。必要时可说明其功能、动态构造和使用方法。如有多个实施例,则每个实施例均应具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