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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

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应将申请文件直接提交或寄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收,也可以提交或寄交到地方专利局代办处。专利局受理处或专利局代办处收到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

面交至专利局受理处或个各专利局代办处的申请文件,当时进行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手里手续。

对寄交至至专利局受理处的申请文件,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国家专利局会下发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收到不受理通知书及退还的申请文件复印件。如果超过一个月尚未收到专利通知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专利局受理处查询,以免申请文件的丢失。

申请审批

发明专利的申请审批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

专利申请提交到专利局后会得到受理通知书,在缴纳了全额费用之后专利申请会得到审查。发明专利的审查分为初审和实审。在通过了初审后会发出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再进入实质审查。专利审查的过程一般都在1年—3年。在专利审查阶段,申请人不能阻止他人对其权利的侵犯,但在发明专利公布后,也就是专利申请之日后的第18个月时,申请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