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息预审公示 |
1、对系统申报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申报情况每月分两批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网址:www.szhrss.gov.cn)。公示期间,系统显示为"已锁定待预审"
呈报单位可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进入"进度反馈"栏目,通过该申报人员条目的"办理状态"查看公示结果。如通过可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公示不通过的,"办理状态"将显示为"公示不通过",点击后可查看原因。
2、对于系统申报符合可以直接申请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信息成功提交后,点击选择人员姓名,根据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四)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
呈报单位须按照人才引进业务系统生成的材料清单,按本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并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
1.办理调干及调工: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呈报单位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含人事档案)。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或选择委托代理机构的用人单位,须由委托的人力资源服务代理机构商调人事档案,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委托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由该代理机构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局业务受理窗口。
2.办理招工:如系统选择委托代理机构的,申报材料则由代理机构统一报送。如系统未选择委托代理机构的,申报材料则由用人单位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
所有须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受理、审批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应在公示通过后90日内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