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3年深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范围是由深圳最低工资1600元为下限,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918元的三倍为上限。在职员工的个人缴费基数为个人工资,城镇居民个人参保的缴费基数在范围内自行确定。
深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参保人身份的不同,缴费基数也是不同的。
在职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个人工资;而城市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在1600元至14754元之间由个人自行确定。具体请看:
深圳户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1600≤个人工资≤14754(以工资为基准,变化幅度:1600--14754)
非深户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1600≤个人工资≤14754(以工资为基准,变化幅度:1600--14754)
个人缴费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1600≤自行确定缴费基数≤14754(自行确定缴费基准,变化幅度:1600--14754)
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的基数:1600≤员工个人工资≤14754(以工资为基准,变化幅度:1600--14754)
注意:
1.如果在职人员的工资低于1600元,缴费基数以1600元计。
2.如果在职人员工资超过14754元,缴费基数以14754元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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