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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深圳台湾自由行签注怎么办?

大陆居民申请往来台湾地区须知(赴台个人旅游)

  一、申请对象

  深圳常住户籍居民。

  二、申请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加具主管单位意见或提交审查批件,申请表照片加盖单位骑缝章),申请人浅蓝色底正面半身彩照(规格为48mm×33mm)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二)首次申请、换发、补发赴台证件或所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为广东省外签发且首次在深圳申请签注的,须提交经省厅照片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照片回执(新办证件的相片要与该回执一致)。

  (三)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交验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如申请人尚未取得我市签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凭我市签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办理回执(回执上须贴相片并加盖派出所公章)申请。

  (四)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该通行证原件,通行证有效期须比拟申请的签注有效期多1个月以上。

  (五)其他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请用黑色或蓝黑色笔填写申请表,所提交复印件使用A4纸张复印,并按顺序装订上述所列的申请材料。

  三、证件的换发、补发

  (一)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补发证件:

  1、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所申请签注的有效期超过证件有效期。

  2、证件内页用完。

  3、证件遗失、损毁。

  (二)申请换发、补发证件,还须提交下列有关证明:

  1、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损毁的,提交本人证件损毁说明书。

  2、补发证件的,提交证件报失情况说明。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亲自前往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申请。但未满16周岁或已满70周岁以上的大陆居民申请赴台个人游的,可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代办的,须提交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2、申请人取得《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游签注后,须通过有资质的赴台旅游组团社向台方出入境管理部门代办台方的“入台许可”。

  五、签注种类

  六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个人游签注(签注字头为“G”)。

  六、受理机关

  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七、工作时限

  首次申请、换发或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15个工作日办结;再次申请赴台个人旅游签注,10个工作日办结。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

  八、收费标准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每证30元

  一次签注 每项次20元

  九、温馨提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的办证信息或查询办证结果,可以到全市各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现场咨询或选择下列方式:

  (一)信息咨询服务热线:96897、95000100。

  邮政速递查询电话:0755-11185(深圳)。

  (二)登录出入境便民网:http://www.sz3e.com。

  本须知由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解释并保留变更的权利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部门办公地点及咨询电话

  罗湖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咨询电话:84460481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2000号

  福田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咨询电话:25421179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沙尾金地工业区106栋

  南山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咨询电话:84466099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388号

  盐田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咨询电话:84460740

  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官上路6号

  宝安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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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罗田路2号

  龙岗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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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咨询电话:88211301

  地址: 深圳市光明新区碧眼路

  坪山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咨询电话:84443018

  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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