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公司注册流程在实施深圳公司注册新规定之后有所简化,请到公司住所所在地辖区分局办理。
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http://www.szscjg.gov.cn/ywgz/zcdjgl/qymc/200809/t20080908_33059_14084.htm
二、经营范围或者公司设立须经前置审批的,办理前置审批
前置审批目录(网址:http://www.szscjg.gov.cn/wsbs/zhxxcx/qzsp/201003/t20100315_1498430.htm)
三、准备场地使用证明
场地使用证明的要求:股东或发起人、董事、监事、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可以以其租赁或者自有的房产作为公司住所使用;租赁房屋的,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原件1份)及场地使用声明(原件1份);股东等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 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及使用声明(原件1份)
四、准备组织机构人员的任命文件
任命董事、监事、经理的文件;任命法定代表人的文件。
五、到登记机关提交材料
(1)办理名称预先核准http://www.szscjg.gov.cn/ywgz/zcdjgl/qymc/200809/t20080908_33059_14084.htm
(2)需递交设立登记材料有:
1、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商事主体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商事主体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商事主体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公司章程(原件1份)
5、股东或者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1份)
7、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8、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各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9、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10、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由全体投资者共同签署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2、股东或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13、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原件1份)
1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六、领取证照
凭受理通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到登记机关缴纳注册登记费用、领取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