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盐田区2014年秋季初一总招生办法
1.申请人可填报两个志愿,每个志愿对应一所学校,第一志愿必需填报。第一志愿为田东中学或盐港中学的,不需填第二志愿。第一志愿为外中的,第二志愿必需填报,以确保能取得学位。
2.录取原则:志愿优先,同一志愿内积分优先。
3.将田东中学和盐港中学列为第一志愿的,其住房地址必需在第一志愿对应学校的学区内。若申请人误填,教育部门有权根据家长提交的住房材料情况进行修改。
4.家长必需到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交验入学证明材料。
本地宝
盐田区2014年秋季初一招生办法
深圳盐田区2014年秋季初一总招生办法
1.申请人可填报两个志愿,每个志愿对应一所学校,第一志愿必需填报。第一志愿为田东中学或盐港中学的,不需填第二志愿。第一志愿为外中的,第二志愿必需填报,以确保能取得学位。
2.录取原则:志愿优先,同一志愿内积分优先。
3.将田东中学和盐港中学列为第一志愿的,其住房地址必需在第一志愿对应学校的学区内。若申请人误填,教育部门有权根据家长提交的住房材料情况进行修改。
4.家长必需到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交验入学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