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App

深圳南山区提供优惠用房政策

下载指南 下载指南
2014-03-26 10:52:00
【我要纠错】

南山的总部企业有望以优惠价购买3000到1万平方米的总部用房。这是正在征求意见《南山区企业总部用房暂行办法(修订)》透露出的消息。

南山区企业总部用房暂行办法重要内容

依据《南山区企业总部用房暂行办法(修订)》,拟定申请用房的企业需要符合4点要求:注册地在南山区或拟将注册地迁入南山区;为上市企业或拟上市企业、纳税大户、新引进拥有核心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在南山区自有物业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南山区内企业上年度纳税额达1000万元以上,拟迁入南山的企业上年度纳税额达2000万元以上。

南山区还实行“满足企业自用需求,兼顾企业纳税贡献”原则,即参考纳税额,对可购买总部用房面积做出限制。依此原则,南山区政府不排除允许个别发展条件突出、贡献巨大的企业,以优惠价格购买面积不超过1万平方米的总部用房。

南山拟实行总部用房还推出了退出机制

按照退出规则,在用房产权登记日起10年内,南山区可向以下7类企业:总部迁出者;转售、转租者;擅自改变用途者;未在承诺时间内将总部注册地和纳税地迁入的新引进企业;在税收、环保、劳动等方面严重违法违规者;骗取总部用房者;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者,以出售初始价的净值回购总部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