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区初中学位申请材料清单
(信息更新:2014年3月25日)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深圳户籍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商品房房产证(产权份额大于50%,下同)或租赁合同或祖屋、安居房、特殊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下同)证明材料。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商品房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或特殊住房证明材料。
(4)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证明: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或监护人)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缴费清单(网上打印或社保站自助打印)或本市工商部门签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工商信息清单(网上打印)。
(5)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办事处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适龄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7)非本办事处公办学校六年级学生,需提供原就读六年级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提醒:
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责任
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