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龙华新区初一入学申请办法和学位类型划分
(信息更新:2014年3月25日)
(一)根据学生在学区的户籍和住房情况,共划分为6个学位类型。
(二)积分办法按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圳户籍学生分别进行。
(三)录取顺序和原则
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和“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1至6类依次录取,同一学位类型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四)如何知道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
答:2014年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已汇总在《2014年秋季龙华新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学位类型一览表》中。家长可以在各中小学招生宣传栏查询。
龙华新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积分表
学位 类型 |
户籍类型 |
住房类型 |
积分标准 |
备注 |
第一类 |
龙华新区户籍 |
学区购房或祖屋或安居房 |
购房或居住时间每满一个月积1分,独生子女积60分。 |
积分不封顶。 |
第二类 |
深圳其他区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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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 |
龙华新区户籍 |
学区租房或特殊住房 |
租房或特殊住房按每满一个月积1分,独生子女积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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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 |
深圳其他区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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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类 |
非深圳户籍 |
学区购房 |
缴纳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每满一个月积1分,独生子女积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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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类 |
非深圳户籍 |
学区租房或特殊住房 |
本地宝温馨提示:
1.招生系统根据户籍、住房类别和社保(工商营业执照)等条件自动生成学位类型和积分,学位申请材料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合格的,其学位类型和积分正式有效。
2.特殊住房包括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