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深交【2006】697号),2009年认定的重点物流企业,有效期至2012年3月19日;2011年认定的重点物流企业,有效期至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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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业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