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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易频道最近更新日期:2011.12.23

  【办事易编辑按】深圳法律援助条例从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经济困难个人农民工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无偿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深圳市有关法律援助的规定,申请法律援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经济状况符合深圳市现行的经济困难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千元以下;
  (二)有充分理由证明其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其他情形,请见办事易文章:法律援助人员其他情形 哪些事项不能申请法律援助?

  以下三种情形,可优先获得法律援助

  A、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伤残军人证抚恤优待金领取登记证或其他有效救济证明的;
  B、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劳动报酬及抚恤金的;
  C、申请人是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的。

办事易频道温馨提示:1.受援人无须向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单位或个人支付任何费用; 2.案件办理过程中,因诉讼或仲裁需要,办理的各类司法鉴定及财产价格评估等事务应支付的费用,由受援人自行支付......更多,请查阅办事易频道文章:法律援助受援人须知

3.具有农业人口户籍,农民工因工伤赔偿及欠薪纠纷申请法律援助,无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更多详情,请见:深圳市法律援助八项便民措施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资料

  申请法律援助应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A、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
  B、有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其无能力支付律师费用的证明;
  C、有关援助事项的事实及证据;
  D、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事易频道温馨提示:填写申请法律援助的案情和理由,应尽可能叙述详细、清楚。填写完毕,申请人应签名、盖章或捺手印并写明申请日期。如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也应当签名或盖章。 更多注意事项,请详见办事易频道文章,申请法律援助递交材料注意事项>>>


法律援助申请流程:

  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

办事易频道温馨提示:相关的法律援助机构,请详见办事易频道文章,深圳各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