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办理港澳通行证3年来的变化
一、办理对象
办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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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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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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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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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深圳市“便利直通车”企业从业人员;
2、户籍属于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非广东籍深圳常住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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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深圳市各级政府聘用人员,国有、民营、中外合资、外资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业主。
2、户籍地不在广东省,且户籍地属于按需申领护照地区。
3、年满16周岁,且持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身份证和户口本住址“省市县”须一致
5、不属于已向公安部门登记出境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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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市非深户籍就业人员
2、我市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户籍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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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非深户办理港澳通行证的条件越来越宽,到2012年,有更多的非深户籍人员可以办理港澳通行证。
二、办理所需材料
办理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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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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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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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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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广东籍深圳居民赴香港“个人游”申请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
4、居住证
5、在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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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户口簿
2、第二代身份证
3、深圳市居住证原件
4、两张蓝底照片
5、在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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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所需材料
1、持户口簿
2、二代居民身份证
3、长期居住证(10年有效期)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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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
1、持户口簿
2、二代居民身份证
3、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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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办理通行证所需的材料变化不大,2012年,非深户就业人员所需要的就是连续缴纳一年社保的证明,说明政府工作越来越看重社保是否有缴纳。但居住证是一直都需要的,而且确保一点,必须是“10年有效期的长期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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