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易编辑按】4月12日,深圳的人才引进工作将会正式开始。今年的人才引进和以往比很大的变化,取消了招调入户。今年入户的方式有三种:积分入户、调干、毕业生接收。
应届毕业生接收: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统一派遣计划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毕业后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其户口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可按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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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接收,可以通过单位办理,也可以个人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理。
1.用人单位申请接收毕业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才引进立户登记,并在网上申报拟接收毕业生的基本信息。
2.以个人身份申请接收的毕业生,应与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委托其办理接收手续。
2012年深圳毕业生接收业务办理时间
1.立户登记 全年度工作日
已进行人才引进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可独立申报毕业生接收业务。个人申请毕业生接收,需要通过市人社局认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理。
2.网上申报信息时间 2012 年4月12日—2013 年2月5日
3.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2012 年4月12日—2013年3月5日
2012年深圳毕业生接收变得更容易了!
深圳今年取消大学毕业生申办接收院校限制以及重点专业限制,实现应届高校毕业生无限制引进入户。只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以及 补充条件之一的。详细政策,请见办事易频道文章: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
2012年深圳毕业生接收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三)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2012年深圳毕业生接收补充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申请接收,也可以个人身份申请接收,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办理:
(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
(二)本市院校毕业生;
(三)本市生源毕业生。
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以个人身份申请接收的,应提供在本市就(创)业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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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市院校毕业生:指的是本市的大专、本科院校毕业的同学。
2.本市生源毕业生:指的是本市户籍的大专、本科院校毕业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