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调部分
计算公式:
普调金额 =130 元+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5%
其中,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不包括按上级政策和我市条例规定不予调整的补充养老保险、生活补贴、过渡性补贴、工龄补助、生活补助等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及历年对高级职称和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性累计调整额。
二、倾斜性调整部分
关于高级职称和高龄等其它倾斜性调整办法,详见我局官网4月5日发布的《深圳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2012年基本养老金》或我市各主流报纸4月6日刊登的相关调待办法。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