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1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1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请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有关考生,并在每个考场公布本通知,监考时严格按要求执行。
附件:201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一览表
附件: 201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一览表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00020 高等数学(一) 2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3 00023 高等数学(工本) 4 01864 高等代数(一) 5 02002 数学分析(二) 6 02005 常微分方程 7 02014 微分几何 8 0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9 10544 线性规划 10 11400 数学分析续论 11 11502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