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条件
依照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已在我市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所有参保企业
二、申请材料
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证明或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受理机关
企业缴费所属社保机构征收部门
四、办事程序
1.登录社保局网站www.szsi.gov.cn企业网上申报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企业信息变更申请表》。
2.附上申请材料;
3.到企业缴费所属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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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每月15日前(含15日)申报的,视为当月办理;16日以后申报的,视为次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