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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理员工首次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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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8 17: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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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条件

  与我市参保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且未在我市参加社保登记的员工

二、申请材料

  1.中国大陆非深户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回执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

  2.中国大陆深户人员: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回执上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外,另需附下列之一证件;

   (1)属调入人员的,需提供劳动、人事部门调动通知书及复印件;

   (2)属院校毕业分配的,需提供院校毕业生分配函件及复印件;

   (3)属招工的,需提供劳动部门招工表及复印件;

   (4)属复、转军人的,需提供复、转军人行政介绍信及复印件;

   (5)属迁户入深或久居民的,需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3.港澳籍人员

   (1)以普通身份在深圳就业的,需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专家身份在深圳就业的,需提供《港澳台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

   (2)《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台湾籍人员

   (1)以普通身份在深圳就业的,需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专家身份在深圳就业的,需提供《港澳台专家证》原件及复印

   (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外国籍人员

   (1)以普通身份在深圳就业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专家身份在深圳就业的,需提供《外国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社保分局及社保站

四、办事程序

  1.中国大陆员工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登录社保局网站www.szsi.gov.cn企业网上申报进行申报即可。

  2.港澳台及外籍员工需在征收窗口办理(1)到社保征收窗口领取《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停交/调动/险种变更/恢复参保/工资变动申请》;(2)附上申请材料;(3)到企业缴费所属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办理。

办事易频道温馨提示

请注意:属于征收窗口申请的,每月15日之前(含15日)申请的,视为当月办理的业务;16日以后申请的,视为次月办理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