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App

  【办事易编辑按】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也即是未婚证明,需要向户籍所在地民政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

办理条件:

  1.深圳市户籍居民,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异或丧偶。

提交资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机构:

  深圳市民政局各区婚姻登记处

办理流程:

  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受理(当事人填写申请书)→审查(登记员填写审查表)→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