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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事流程

  

  二、所需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5)行驶证原件;

  (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7)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8)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9)《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三、车管业务办公地点

  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西丽业务办公点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龙井路段

  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龙岗车管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格路东都车城内

  四、刑侦业务办公地点

  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西丽业务办公点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龙井路段

  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龙岗车管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格路东都车城内

  五、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时,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六、咨询电话:222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