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办事指南有关事项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29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关于招调工指标期限问题
对于预审通过的人员,指标期限由40天调整为90天。申报单位须在90天的指标期限内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业务受理窗口报送材料,逾期不报的,本次预审指标自动作废。如因网上填报信息较晚,预审通过后,指标期限至业务受理截止时间11月30日不足90天的,所有申报材料必需于业务受理截止时间11月30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关于居住证问题
属于技术技能引进入户条件的要求具备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一定年限的拟引进人员,原要求持深圳市有效居住证一年以上,现调整为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
三、关于农业户籍毕业生办“农转非”问题
毕业生凭《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在学校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户籍不在毕业院校的非深圳户籍毕业生,须在学校办理派遣手续后,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应为深圳市),属农业户籍毕业生应先在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农转非”手续(户籍地办理户籍迁出及“农转非”手续所需材料,请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然后备齐有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详见《2011年应届毕业生报到须知》,该须知已编写在《深圳市2011年度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并于3月14日已在我局官方网站正式发布。
四、关于人事立户及招调工立户证书遗失及系统登陆密码遗忘问题。
已办理人事立户的单位,用户名为法人代码前8位。已办理招调工立户的单位用户名为法人代码(不含“—”),首次申办人事立户登记的单位,立户审批通过后,初始密码系统默认为人事代码,请申报单位及时修改。首次申办招调工登记的单位,立户信息提交后,系统会自动生成8位数的初始密码,请申报单位在立户通过后及时修改。
如果密码丢失,请申报单位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人事立户证书(人事立户)或办事手册(招调工立户),单位出具的关于查询密码的申请(需单位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业务受理窗口申请密码查询。
如人事立户证书或招调工立户办事手册遗失,请申报单位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出具的关于补办人事立户证书或招调工立户办事手册的申请(需单位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业务受理窗口申请补办。
五、关于招调工年度登记所需材料问题
增加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调整后年度登记所需材料由4项变为5项。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