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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2011年秋初一学位申请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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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9 16: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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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清单、计划生育证明和就学联系函交原件,其它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所交资料请务必按以下顺序装订。)

  (一)深圳户籍儿童

  1.《盐田区2011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本》;

  3.学区内的合法住房证明材料;

  4.2011年春季小六在校生证明。

  (二)非深户儿童

  1.《盐田区2011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本》;

  3.儿童及其父母三人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

  4.学区内的合法住房证明材料;

  5.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及社保清单;或儿童父母在深经营的《营业执照副本》;

  6.儿童父母《计划生育证明》(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生科办理);

  7.《就学联系函》;

  8.2011年春季小六在校生证明;

  9.《独生子女证》(非必备件)。

  (三)港澳台及外籍儿童

  1.港澳籍儿童:《盐田区2011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父母及儿童港澳《身份证》和《回乡证》、学区内的合法住房证明材料、2011年春季小六在校生证明;

  2.台湾籍儿童和外籍儿童:《盐田区2011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其它需提交的资料(登陆盐田教育局教育科网站,查询《台湾学生申请就读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指南》和《外籍学生在深圳学校就读申请审核指南》)。

  若港澳台及外籍儿童母亲为内地或深圳户籍,还需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四)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规定的有关材料。

办事易频道温馨提示:

关于盐田区初一学位申请材料,以及对申请材料的要求和说明,请详见办事易频道文章:《学位申请材料提供方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