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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新区2011年初中一年级招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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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2 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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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对象

  我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

  1、目前在坪山新区就读小学六年级;

  2、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有关条件的暂住户口儿童;

  3、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4、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

  5、其他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申请入学需提交的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 户口本;

  ② 儿童出生证(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需提交);

  ③ 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

  (2)暂住户籍儿童。

  申请入学的暂住户籍儿童必须是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

  ① 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

  ② 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③ 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④ 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⑤ 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重点工作日程安排

  (1) 4月上旬,各小学发放《小学毕业生情况登记表》和《坪山新区2011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对需改派学位的学生各小学发放《坪山新区2011年秋季小学升初中改派学位申请表》),指导学生准备升学资料。

  (2) 4月18日—5月5日小学毕业生网上预报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3) 5月6日前,各相关学校将跨区改派学位学生名单报新区公共事业局,并自行联系交换跨办事处改派学位学生名单及升学资料。

  (4) 5月7日—5月9日,学生家长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申请学校初验,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各有初一招生任务的学校要精心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具体做法参照小一招生的做法。

  (5) 5月10日—6月16日,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

  (6) 6月23日—7月8日,各有初一招生任务的学校要严格按招生工作程序做好录取工作。各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代发《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初一新生到中学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并提前公示。

  我区学位类型分以下六类:

  学位类型1:坪山新区户籍、自有房

  学位类型2:深圳其他区户籍、自有房

  学位类型3:坪山新区户籍、租房

  学位类型4:深圳其他区户籍、租房

  学位类型5:暂住户籍、自有房

  学位类型6:暂住户籍、租房

  按学位类型从1、2、…6类的顺序依次录取,学位录满为止。对同一学位类型的适龄儿童,学校可根据其本人及父母(或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住房、地段内居住时间等情况,采取生源分类或计分排队的办法排序录取。在同等条件下,独生子女可以优先安排就读。其余符合就读条件而又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学校提请新区公共事业局统一分流到招生地段周边的公办学校就读或由分流学生自主选择就读民办学校。

  各学校根据上述办法确定新生拟录名单,并将生源分流和学位调配工作相关建议,统一报新区公共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