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申报
已办理人事立户年度登记的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zhrss.gov.cn)主页,进入“办事大厅”—“网上申报”,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用人单位申办人才引进网上申报”,填写并打印出《人才引进(录用)呈报表(单位申办)》、《商调人员审查表(一)》、《商调人员审查表(二)》。
用人单位须认真核对上报信息,确保网上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并保证网上申报电子信息与提交书面材料信息的一致性。
(二)提交书面材料
用人单位在网上申报成功后的第2个工作日以后,可备齐上述申报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提交。其中,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自行商调拟调人员的人事档案,由指定的人事经办人将人事档案与其它材料一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须委托我市认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商调人事档案,并将其余材料报送委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材料;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且无法当场补正的,退回申报材料,并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工作人员接收书面申请材料之日为受理申请之日。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用人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用人单位按照告知要求补交申请材料的,受理申请之日从补齐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所有申报材料(含所补材料)需于业务受理截止时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同意引进的决定。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五)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可进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zhrss.gov.cn)进入“办事大厅”—“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办理人才引进网上申报”——“人才引进审批状态查询”进行查询。
对于审批通过的引进事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动通知》和《深圳市入户指标卡》。以上决定函件由用人单位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或者接收委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凭《人事立户登记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领取。
(六)后续事项
获得《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动通知》和《深圳市入户指标卡》的人员,填写《深圳市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须政府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盖章)。持上述材料到深圳市各区公安分局办理《户籍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凭《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动通知》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到调出地相关部门办理干部调出、户籍迁出等手续。最后,调入人员持调出地人事部门出具的《干部行政介绍信》和调出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拟引进人员党团关系的转移应由迁出地关系所在组织出具关系转移介绍信,持介绍信到深圳市相应组织部门进行转接。
《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当年度有效,跨年度失效。
注:超龄调入人员需按以下流程领取调令和指标卡:1.用人单位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领取《核补超龄养老保险费通知单》,再到市、区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核实和补交拟调人员超龄社保费手续;2.用人单位凭市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会保险费用专用收据》或无需缴纳超龄社保费用的相关证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领取调动通知和指标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