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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企业办理招调员工立户和年度登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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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6 18: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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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立户、年度登记办理时间

  时间:2011年3月14日—2011年10月31日

企业立户、年度登记办理条件

  A.在本市注册的法人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且经工商年检合格的,可以申请办理招调员工立户:

  1.上一年度纳税额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2.上一年度出口创汇额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

  3.经市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先进技术企业,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产品的企业;

  4.本市重大建设项目或高新技术开发项目需要招调相关人才的企业。

  B.2010年度未办理招调员工立户的企业,可以申请立户。

  2010年度已办理招调员工立户的企业,可以申请年度登记。

  C.中央及各省驻深单位和企业、市国资局直属企业的招调工立户登记手续,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区属国有企业的招调工立户登记手续,由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其他用人单位可自主选择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招调工立户登记,但不得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区人力资源部门同时办理招调工立户登记。

本地宝办事易频道温馨提示:

1.立户、年度登记办、提交资料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事部门

  2.如变更立户部门,则必须在本单位招调工业务申报前先到原立户部门办理立户注销,再办理新的立户登记

企业立户、年度登记需申报材料

  A.立户所需材料

  1.《深圳市市外招调员工业务办理信息表》(原件,一式二份);

  2.《承诺书》(原件,一式二份);

  3.2010年度国税和地税纳税证明或创汇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属市列重大建设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先进技术等政策性扶持企业的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定文件或证书

  4.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B.年度登记所需材料

  1.《深圳市市外招调员工办事手册》(原件);

  2.《深圳市市外招调员工业务办理信息表》(原件一式二份);

  3.《承诺书》(原件一式二份);

  4.2010年度国税和地税纳税证明或创汇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属市列重大建设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先进技术等政策性扶持企业的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定文件或证书。

企业立户、年度登记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zhrss.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相关表格。(或进入网上申报—招调员工企业申报系统—资料下载)

  2、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szhrss.gov.cn),进入“办事大厅”——“网上申办”的“招调员工企业申报系统”,点“企业立户”,输入机构代码、单位社保号、验证码,填写当年度的企业立户信息。集团企业提交立户信息后,可以同时填写下属子公司的企业信息;在企业立户信息申报页面,点“管理下属企业”填写下属子公司的企业信息。集团企业立户后,下属子公司不能再单独立户,招调工业务由集团企业集中办理。

  3、企业信息填报并提交后,系统会生成材料清单,请按要求准备企业立户的证明材料,将所需材料备齐,按要求签字盖章,由经办人持本人劳动保障卡到市、区招调员工业务办事窗口审核,经审核符合立户或年度登记条件的单位给予通过。

  4、企业立户通过后,企业可以点“机构登录”,输入帐号和密码,进入系统申报招调工业务。原来办理过招调工业务,有帐号和密码的企业,沿用原来的帐号和密码;对于初次办理招调工业务的企业,立户信息提交后,系统会自动生成8位数的初始密码,请记住该密码,立户通过后及时修改为更安全、容易记忆的密码,并小心保管。

本地宝办事易频道温馨提示:

如果你觉得繁琐,或者对流程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查看企业立户、年度登记办理流程图,详见办事易频道文章:《企业立户、年度登记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