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深圳图书馆读者证,选择交纳不同金额的借书押金,可开通读者证相应外借服务功能。
一、外借数量(中文文献含中文图书、中文期刊、音像资料、盲文文献)
◆50元借书押金可借中文文献2册/件
◆100元借书押金可借中文文献5册/件
◆200元借书押金可借外文原版图书1册/件
◆300元借书押金可借中文文献5册/件和外文原版图书1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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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借期限
(一)中外文图书借期为31天,图书到期前可续借1次,借期从续借成功当天算起,仍为31天;
(二)期刊、音像资料借期为15天,不可续借;
(三)电子图书经申请成功后一次可借5本,借期7天;
(四)盲文文献借期为60天,不可续借;
(五)深圳公共图书馆网通借通还协议馆的图书借期为30天,不可续借。
三、外借方式
(一)使用自助借还机自助借还中外文图书、音像资料。
(二)前往1-4楼相对应的楼层服务台办理各类文献借还手续。
(三)前往自助图书馆借还中文图书。
(四)使用馆外24小时还书机归还中外文图书。
(五)使用1楼自助还刊机归还中文期刊。
(六)到通借通还协议馆借书或还书。
温馨提示:借书前请仔细检查所借书刊、音像资料,如有缺页或破损,请向工作人员说明。
四、续借方式
(一)电话续借:语音服务电话24小时开通:0755-82841200~03。
(二)短信续借:通过手机发送短信 “XJ”到106573400202(移动用户)或13924040171(联通、市话通用户)。
(三)网上续借:登录本馆网站 http://www.szlib.gov.cn/ ,进入“我的图书馆”栏目。
(四)使用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服务机续借。
(五)前往二、三楼服务台办理。
温馨提示:如有下列情况,图书将不能续借:有逾期未还文献、所借图书已续借过一次、读者证号或图书条码号输入不正确、未缴纳逾期滞还费等。
五、逾期、损坏及遗失处理
(一)请按期归还文献。逾期归还每册/件每天收取0.3元滞还费,最高限额为每册/ 件10元。
(二)污损文献指涂划、圈批点、折叠、剪裁、描拓、撕画等。污损情况较轻不影响阅读,由工作人员视损坏情况酌情核定赔偿金额;污损情况严重,影响内容的完整性,文献无法修补,按遗失处理。
(三)请妥善保管借出文献。如有遗失,须按规定赔偿:遗失普通文献按原价3-10倍赔偿,遗失整套文献的任一分册按遗失文献的5-10倍赔偿,读者可自购相同版次的文献归还本馆并交纳每册10元文献加工费。遗失文献累计达5册将被停外借文献权限180天。
(四)缴费方式
1、现金缴费:读者持读者证在总服务台缴纳现金。
2、自助扣款缴费:在读者证内存入预付款,可自助缴费。自助办证机、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均提供预存功能、自助缴费功能,读者也可在总服务台办理。
◆使用自助借还机或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缴费,可点击“查询”按钮自助扣缴滞还费。
◆使用分布在一、二、三楼的自助扣款机,按“8”号键自助扣缴滞还费。
◆通过手机发送短信“FK”到106573400202(移动用户)或13924040171(联通、电信用户)自助扣缴滞还费。
◆登录深圳图书馆网站,点击“我的图书馆”栏目,进入财经查询,点击“我要用预付款结清欠款”,自助扣缴滞还费。
六、下列资料仅提供在馆阅览服务
◆ 1楼报刊阅览区的现刊现报、过刊过报。
◆少儿服务区的期刊、报纸、挂图、工具书。
◆2楼、3楼图书借阅区的参考工具书。
◆ 5楼、6楼的文献。
七、自助借还
◆读者可利用设于本馆一、二、三楼
服务区的自助借还机办理图书借还手续,可利用设于本馆四楼的自助借还机办理音像资料借还手续。可在一楼期刊外借区自助办理还刊手续。
◆馆外24小时自助还书处凭证办理中外文图书还书手续。
◆读者可利用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办理中文图书借还手续。
◆自助操作时,请认真核对打印清单上的书名、条码号及实际借还数量。
◆请勿将未办妥还书手续的图书直接放入书箱或自行上架,避免给你带来图书逾期归还的损失。
八、借阅信息查询自助打印
读者可使用一、二、三楼的自助查询机查询个人借阅信息,按“9”号键打印借阅清单。
九、通借通还服务
凡具有深圳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功能的读者证,每证每次可在其他协议馆借阅中文图书2册,借期为30天,不可续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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