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申请商务再次签注的条件
(一)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
(二)单位及申请人有有效的商务备案信息。
(三)已在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证大厅申请过商务多次签注。
(四)不属于向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
二、申请手续
(一)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crj.com),按要求逐项填写后,提交商务签注申请,获取网上受理回执号。
(二)5个工作日后,凭受理回执号上网查询审批结果。
选择到公安机关领取证件的,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单位派遣函、三个月(暂住人员半年)以上有效社保自行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选择速递的,等候速递公司上门收取往来港澳通行证、单位派遣函、近三个月投保单位与登记备案单位相一致的并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单及办证费用。
三、注意事项
(一)异地人员申请商务签注,每次都须在领证时面见,不可选择邮政特快专递公司推出的“双向速递”服务
异地人员申请商务签注,受理审批的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须向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地级以上市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函进行核查。
对异地人员申请商务的外省核查复函,如果申请人一直在同一家单位工作,由其派遣赴港澳商务,核查复函持续有效。
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二)申请人不得同时持有两本(含两本)以上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不得同时持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注。
(三)申请人选择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领取通行证的,务必在提交网上申请时仔细填写“投递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栏。选择邮政速递的,速递公司收取的费用为本地级市辖区内的20元/件,速递公司收证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属同一地级市辖区即省内异地的45元/件。
(四)企图通过弄虚作假等非法手段骗取往来港澳通行证或签注的,1年内不受理其出境申请。
通过弄虚作假等非法手段骗取往来港澳通行证或签注的,3年内不受理其出境申请。
企业或单位人员持商务签注在港澳地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两年内暂停该企业或单位办理商务签注的资格;对企业或单位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商务签注的,取消该企业或单位办理商务签注的资格。
赴港澳的内地居民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港澳两地的有关法律,如违反上述法律,将依法查处。对在港澳期间有违反当地法例、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以及行骗等行为的人员,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2至5年内不再批准其出境申请。
(五)内地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证件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六)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香港或者澳门遗失或者损坏,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七)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
自动查询电话:96897(全省)
人工投诉电话:(020)83111000
四、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
3个月一次有效商务签注每件20元。
3个月多次有效商务签注每件100元。
1年多次有效商务签注每件100元。
(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五、公安机关办证时限
8个工作日(速递公司所用时间不计算在公安机关工作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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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联系地址、电话:《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