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入户摸底、登记及复查的公告
国务院决定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是11月1日零时。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深府【2009】211号)文件要求以及国家、广东省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安排,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决定于2010年10月9日起在全市进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摸底、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户时间:
10月9日-31日期间进行入户摸底,11月1日-10日进行入户正式登记,11月11日-15日将对抽中户再次上门进行质量复查。
二、普查对象:
深圳市8区全部人口。包括全部户籍人口、居住在深圳的非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居住在深圳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员。
三、普查内容:
主要调查家庭户和集体户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就业、婚姻、生育、健康、迁移流动、出生死亡、住房状况等情况。
四、普查方式:
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也要登记相应信息。普查人员入户时将统一佩戴由市、区人民政府普查机构颁发的“普查指导员证”或“普查员证”,其身份可在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网上查询验证(地址:http://203.91.44.136/rp/,栏目:普查员查询)。
五、普查要求:
每个公民的支持配合,是这次人口普查取得成功的关键,也是应尽的义务。普查机构和普查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普查对象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请社会各界及全体普查对象积极参与和配合人口普查工作,并欢迎对人口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咨询监督电话:
深圳市:83666542 83555541
罗湖区:25666308 福田区:82917699
南山区:26542644 盐田区:25358432
宝安区:29996554 龙岗区:28948180
光明新区:88211691 坪山新区:84622642
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O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