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高速公路网采用放射线与纵横网格相结合布局方案,由7条首都放射线、9条南北纵线和18条东西横线组成,简称为“7918”网,总规模约8.5万公里,其中主线6.8万公里,地区环线、联络线等其它路线约1.7万公里。
命名规则
1.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的命名应遵循公路命名的一般规则。
2.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名称按照路线起、讫点的顺序,在起讫点地名中间加连接符“-”组成,全称为“××-××高速公路”。路线简称采用起讫点地名的首位汉字表示,也可以采用起讫点所在省(市)的简称表示,格式为“××高速”。
3.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名称及简称不可重复。如出现重复时,采用以行政区划名称的第二或第三位汉字替换等方式加以区别。
4.国家高速公路网的地区环线名称,全称为“××地区环线高速公路”,简称为“××环线高速”。如“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简称为“杭州湾环线高速”。
5.国家高速公路网的城市绕城环线名称以城市名称命名,全称为“××市绕城高速公路”,简称为“××绕城高速”。如“沈阳市绕城高速公路”,简称“沈阳绕城高速”。
6.当两条以上路段起讫点相同时,则按照由东向西或由北向南的顺序,依次命名为“××-××高速公路东(中、西)线”或“××-××高速公路北(中、南)线”。简称为“××高速东(中、西)线”或“××高速北(中、南)线”。
7.路线地名应采用规定的汉字或罗马字母拼写表示。路线起讫点地名的表示,应取其所在地的主要行政区划的单一名称,一般为县级(含)以上行政区划名称。
8.北南纵向路线以路线北端为起点,以路线南端为终点;东西横向路线以路线东端为起点,以路线西端为终点。放射线的起点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