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及大学生医保9月起纳入住院医保
2010年8月26日,市政府五届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深圳市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保纳入住院医保的事项。
9月1日起,我市少儿及大学生将参加住院医保,享受住院医保待遇,除增加普通门诊外,还可享受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财政补贴则由原来的每人每年75元大幅提高到200元。
自行转诊费用也可报销
少儿医保纳入住院医保后,参保少儿整体医保待遇将得到提高。
我市少儿医疗保险只享受大病门诊和住院医疗保险待遇,住院待遇平均支付率为75%,且只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享受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而住院医疗保险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大病门诊待遇、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以后,所有待遇均可得到大幅度提高:一是增加了普通门诊,普通门诊绑定社康中心,甲类药基金支付80%,乙类药基金支付60%,门诊做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单项价格在120元以下的,基金支付90%,单项价格在120元以上的,基金支付120元;二是大大提高了基金支付的封顶线,基本医疗保险由原来的20万提高到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此外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满6年不设封顶线;三是降低了住院起付线,由原来的300元至600元降低到100到400元;四是提高了住院医疗费用的记账比例,由原来的分段支付80%至90%提高到全部按90%记账;五是扩大了大病门诊病种,由于住院医疗保险同时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从而从诊疗项目到药品目录到大病门诊病种均得到扩展和增加。
此外,参保少儿的就医转诊也更为方便。目前少儿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只有58家,对参保人就医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且少儿医保参保人自行转诊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而住院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905家,自行转诊的费用也可以按比例报销,参保人就医灵活性较大。
在校大学生享有生育医保
与少儿一同纳入住院医保的还有我市的在校大学生。国家政策已经明确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可以结婚,但以前大学生参加的是少儿医疗保险,无法享受生育医疗保障,而住院医疗保险规定18周岁以上人员同时参加生育医疗保险,从而解决了大学生无法享受生育医保的问题。
此外,不能提供我市计划生育证明的少年儿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财政不予补助,缴费金额全部由其个人或家庭缴纳。
少儿医保期限延长至9月30日
9月1日起,少儿医保和大学生医保就纳入住院医保,对于今年9月1日前已参加我市少儿医疗保险,且在9月份参加了住院医疗保险的少年儿童和大学生,其参加少儿医保的期限可延长至9月30日,其在9月份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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