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全市选调副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4名,拟安排负责文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和资格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德良好;
2、中文、法律、历史、哲学等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语言文字、综合协调和沟通能力;
4、近年工作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二、选调程序
选调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等程序择优选调。
三、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下载网站www.bacg.gov.cn)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于2010年8月13日前交到深圳市宝安区城管局人力资源科。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27875540 27870784(传真)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O一O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