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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全市选调副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4名,拟安排负责文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和资格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德良好;

  2、中文、法律、历史、哲学等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语言文字、综合协调和沟通能力;

  4、近年工作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二、选调程序

  选调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等程序择优选调。

  三、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下载网站www.bacg.gov.cn)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于2010年8月13日前交到深圳市宝安区城管局人力资源科。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27875540 27870784(传真)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O一O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