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深圳户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深圳市常住户籍居民
2、驻深部队的现役军人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国内户口须已注销)。此类对象仅限申请护照加注、换发及补发,申请换、补发的须在深圳暂(居)住
二、非深圳户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居民
2、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
3、60周岁(含)以上非深圳户籍老人且该老人申请之日前在我市连续居住登记满半年
4、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及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的年满60周岁父母及未满16周岁子女
5、深圳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父母、子女、配偶
6、广东省内户籍居民
7、外省户籍居民
以上申请对象均不包含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及现役军人,但属广东省户籍且工作地在我市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外省户籍居民已在我市登记备案的除外
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深户以及广东省内户籍)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首次申请、换发、补发护照的,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二、其他材料
1、属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提交规定格式且已加具人事主管单位意见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2、有居住证的非广东户籍居民提供居住证原件,没有居住证的非广东户籍居民,提交与户籍地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一致的材料
3、不同申请对象须提交的相应材料:
(1)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读的非深户籍大学生,提交学校出具的高等院校在读证明。
(2)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及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的年满60周岁父母、未满16周岁子女和深圳户籍居民的父母、子女及外省户籍配偶,提交在深亲属的身份证及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亲属关系证明: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申请提交其在深子女出具的书面关系说明)
4、对于未满16周岁的申请,须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及监护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户口簿如可完成系统核查的,则无需提交);监护人无法陪同而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原件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办理时限及费用
一、办理时限
1、非广东省户籍居民工作时限:
10工作日办结(持证再次签注申请7个工作日办结)
2、广东省内户籍居民:
7个工作日办结(持证再次签注申请5个工作日办结)。公安机关认为需发函核查或调查的,发函核查或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
二、收费标准
护照首次、换发、补发及过期重领:120元/本
护照加注:20元/项
三、急事急办情形
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前往境外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
5、处理境外突发事件;
6、出行前证件遗失损毁;
7、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备注:
公安机关认为需发函核查或调查的,发函核查或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
四、证件有效期
1、未满十六周岁的签发五年有效的普通护照
2、十六周岁以上的签发十年有效的普通护照。
办理流程
1、申请
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平台(http://ga.sz.gov.cn/),按要求逐项填写后,提交预约申请,选择受理时间、办证地点。根据预约的时间、地点,携同材料前往窗口办理。
2、受理
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并缴费;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证件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递交申请的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或邮递领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护照】可获护照办理预约入口和办理指南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