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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调动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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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7 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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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调动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须知

  一、申请对象

  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人事局)按干部调配或应届毕业生分配办理来深圳工作手续,因档案保管不善等原因遗失调令或毕业生介绍信的人员。

  二、申请材料

  1、《办理干部调动通知遗失证明申请》或《办理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申请》(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3、户口迁移证复印件(1993年之前由原人事局办理调入或接收手续的须提供。由申请人到最初落户深圳的派出所查找,正反面复印清楚后,加盖派出所公章);

  4、人事档案(未拆封);

  5、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后要求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凭申请资料第1、2项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西厅54号窗口)申请办理;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有关材料后,经调配信息系统查询核实确由我局接收或调入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遗失证明;

  3、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有关材料后,经调配信息系统查询无法确认由我局接收或调入的,告知申请人补申请资料第3、4、5项。待补齐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的来源和形式无异议,经2个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后,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办证明;

  4、材料不在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职责范围内,需要结合审查档案等材料的,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民中心C区1042或1045房交处室分管领导审核。确认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入的,审核人在登记表格上签字后交申请人返回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4号窗口办理。窗口工作人员核实领导签字后,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办证明。

  四、其他事项

  如系由组织部门、各区人事局等办理市外调入手续的,由原调入部门核办。

  附件1:办理干部调动通知遗失证明申请

兹有 ,于 年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深圳市人事局)审批同意,从 调入深圳市 。因单位保管不善,调动通知不慎遗失。特此证明。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学历

专业

调入时

婚姻状况

调入时职称

申请人签字: 档案主管单位审核盖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栏(存 根)

NO:〔2010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调入时间

调入单位

审核人

审核时间

 附件2:办理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申请

兹有 ,于 年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深圳市人事局)审批同意,从 毕业,由深圳市 接收。因单位保管不善,毕业生介绍信不慎遗失。特此证明。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学历

专业

调入时

婚姻状况

备注

申请人签字: 档案主管单位审核盖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栏(存 根)

NO:〔2010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接收时间

接收单位

审核人

审核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