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App

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办证手续

下载指南 下载指南
2008-10-13 14:53:52
【我要纠错】

  申请条件

  (一)年纳税额为5万至20万人民币、创汇30万至12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50万至2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营业执照持有人可申请三个月多次有效商务签注;

  (二)已办理资格认定的企业,资格认定书备案名单范围内的人员可申请一年多次有效商务签注;

  (三)符合第(一)、(二)项条件的企业中未备案的其他暂住人员可申请七天一次有效商务签注。

  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探亲、商务申请表》(申请表由企业备案审批负责人签名、盖章,加盖照片骑缝章,企业备案审批负责人是境外人员的,申请表须由企业所在地派出所加具意见、签名并盖公章),提交证件照片两张(照片要求为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证件照,背景颜色为浅蓝色,规格为48mmX33mm);

  (二)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

  1、常住户口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2、暂住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暂住满半年以上的劳务暂住证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3、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提交有效的中国护照或其他替代护照的证件、定居外国的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所在企业、机构工作证明。

  (三)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符合申请条件第(一)项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所在公司上年度纳税证明、所在公司出具的申请报告;

  2、符合申请条件第(二)项的,提交 "深圳市企业申办非公务《往来港澳通行证》备案审批表"和名单复印件(交验原件),交纳三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清单(营业执照或工商信息资料上注明的法人、负责人、总经理等无须提交社保单,网上备案的市百优企业员工无须提交社保单);

  3、符合申请条件第(三)项的,提交三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清单(营业执照或工商信息资料上注明的法人、负责人、总经理等无须提交社保单,享受市政府便利直通车服务网上备案的企业员工无须提交社保单)、公司派遣函、企业资格认定书或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四)持有有效港澳通行证申请加签签注、换发或遗失补发,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复印件。

  (五)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申请表,所提交复印件使用A4纸张复印,并按顺序装订上述所列提交的申请材料。

  工作时限

  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申请,则须发调查函经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复函后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 每证 100元

  一次有效商务签注 每项次 20元(首次申请50元)

  三个月多次有效商务签注 每项次 100元(首次申请350元)

  一年多次有效商务签注 每项次 100元(首次申请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