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已婚业主房屋怎样保障自身权益?
读者钟小姐来电咨询:我现在要买一套龙华的房子,业主已婚,她的房产证只有她一个人的名字,而一切交易都没有其配偶出现确认同意出售该房产,如果这样的话,交易完成后如果其配偶提出不同意出售此房产怎么办?在交易这块不能有所限制吗?
市规划国土委工作人员:针对交易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已取得商品房红本《房地产证》的房屋可进入市场买卖,具体由《房地产证》记载权利人和购房人共同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后共同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地产证、《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身份证明等资料办理房地产转移
登记手续。
另根据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但尚未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第三人申请异议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中止办理原登记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所以保险起见,钟小姐可以要求房主出具其配偶签字同意出售房屋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