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或相关机构连续工作1年以上,个人上年度计税工资薪金收入30万元以上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报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
一、在我市各类传统产业企业、科技企业、金融企业、物流企业、文化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或相当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我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担任学科带头人或市级以上重大课题负责人的人员。
个人材料:
(一)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表一式三份(市人事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二)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三)申报人任职证明(任命书、任职聘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四)本市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收入所得税完税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申报人由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验原件留复印件)或本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
申报人为法人代表人的,除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本市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企业材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表一式三份(市人事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二)单位年度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人员汇总表一式三份(此表可网上下载);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三份;
(四)由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征信机构:鹏元征信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银座国际三楼,电话:82873169,网址:www.szpcs.com)
(企业信用信息中心: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竹子林益华大厦411,电话:83187932,网址:www.szcredit.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