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6年10月8日发布通告,就《关于支持装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至2026年10月16日。目的是加大对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支持力度,文件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制定。

核心内容
本次《通知(征求意见稿)》共4条核心变化。
1. 新增"装修住房提取"(核心新增项)
可提取用途:装修本市范围内拥有的住房,装修完工须在2年内(2026年9月20日后)
前置条件:取得房产证/网签满6个月
频次限制:多套房只能选1套同时提取1次;同一套房再次提取须间隔10年
额度上限:
有装修增值税发票的,按发票金额提取;
无发票的按实际之处提取,不超过按建筑面积×1800元/㎡提取;
单套每次均不超过25万元。
额外材料:装修工程申报登记+完工注销材料
2.单列"支付物业费提取"
每月每套不超过550元;
同一时间段多套房只能选1套提取;
当年未提的月份可累计到后续提取。
3. 租房提取额度阶段性提高(延续)
2027年11月1日起两年内:租房月提取额从缴存额的65%提高到80%
4. 购房提取间隔要求明确
同一套房再次被交易,新旧购房人申请购房提取/首付提取须间隔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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