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明确,职工可在单位缴存比例的基础上,自愿申请提高个人缴存比例,以获取更高额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增强自身住房消费能力。
“个人多缴”
2026年3月16日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26〕2 号),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依据《办法》内容,深圳在职职工可自愿提高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实现 “个人多缴”。
“个人多缴”的好处
1、增加公积金账户余额,以此提升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强住房消费能力;
2、个税的专项扣除包括三险一金,这一金就是“公积金”,年度公积金缴存额提升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实现“个税抵扣”;
3、公积金账户余额是会计算利息的(公积金年度结息),按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即按年利率1.5%给付缴存利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深圳公积金业务预约办理入口/账户余额查询入口/网点查询入口、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指南、如何全额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