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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日起深圳新增5种门诊慢特病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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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08: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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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日全国医保正式上线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截至2024年12月6日,深圳市支持以上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门诊慢特病跨省结算

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医保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2024年12月1日,全国医保正式上线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目前(截至2024年12月6日),深圳市支持以上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深圳市参保人门诊慢特病跨省结算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已办理相应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并在待遇享受期内;

(2)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市外转诊手续。

>符合条件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已按规定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的,跨省结算时医保统筹基金按深圳市内就医的支付比例结算;

>符合条件并已按规定办理市外转诊手续的,跨省结算时医保统筹基金按深圳市内就医的支付比例结算;

>异地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实行免备案直接结算,跨省结算时医保统筹基金按深圳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80%结算。

(3)在跨省异地已实现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深圳门诊特定病种认定指南

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就诊规定

深圳一二类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待遇享受期+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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