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App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23年3月21日发布了《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龙岗区优秀毕业生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对新引进优秀毕业生给予一次性3万元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

龙岗区优秀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

对新引进优秀毕业生给予一次性3万元生活补贴。

(本补贴为税前金额,应缴税费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条件

新引进优秀毕业生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

(一)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

(二)毕业院校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 Education)或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发布的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境外高校(限申报年度最新排名,如当年度未发布,则使用上一年度排名)。

(三)2021年11月1日后首次办理深圳市人才引进业务(包括在职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和留学回国人员引进)并落户龙岗区,与龙岗区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新引进人才引进时间以首份引进审批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学历晋升的除外)。引进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申请人应在引进到龙岗区后户籍未发生过跨区变更、全职在龙岗区企业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且申请时仍在龙岗区企业全职工作(近一年连续在多家龙岗企业工作的,社保缴费记录需连续不中断,不含补缴)。

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在引进之日起18个月内提出补贴申请,并未曾以博士研究生身份办理过我市人才引进业务。已申报或领取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不可申请该项补贴。

本项补贴适用于在龙岗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合法诚信运营的用人单位、机构等,以及在龙岗区用人单位全职工作的相关人才(劳务派遣至区外用工单位的除外)。用人单位、机构等的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须在龙岗区。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视为在龙岗区全职工作:

(一)与区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

(二)在区外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或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

(三)在区外领取劳务报酬高于龙岗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收入的;

(四)非全职工作的其他情形。

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可以按流程申请:

》》深圳龙岗区优秀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回复【入户补贴】获取深圳人才落户补贴申请指南以及就业补贴、创业补贴、社保补贴内容,以及大学生入户流程、大学生优惠汇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