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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产假天数为(顺产):98天+80天奖励假=178天,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顺产)98天,奖励假80天没有生育津贴,这80天不参与生育津贴的计算。

生育津贴计算

深圳奖励假80天没有生育津贴,这80天不参与生育津贴的计算。

生育津贴 = 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规定假期天数如下图:

职工原工资标准:

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按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深圳职工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政策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链接:http://www.sz.gov.cn/hdjlpt/detail?pid=261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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