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档医保就医
三档医保去医院看门诊需要办理转诊。
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普通门诊应在选定社康中心就医,经结算医院同意,可以在与选定社康中心同属于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门诊就医。
社康无法明确诊断或者无法治疗的,由社康中心开具转诊证明,参保人持转诊证明到社康中心所属的结算医院就诊。
门诊待遇
基本医保三档参保人普通门诊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在本市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二)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
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位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