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申请时间
生育津贴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可在职工休完产假结束的当月缴纳社保费后通过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申领生育津贴。
申请期限为职工分娩次日起3年内。
网上申报
申请须知:
用人单位需先确认职工申请津贴的相关医疗费用已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记账、或在社保机构已申请报销;未报销相关医疗费用的,该职工需先报销医疗费用后,用人单位方可申请相关的生育津贴。
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登录深圳社保局官网(http://hrss.sz.gov.cn/szsi/),在“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内进行申请,并确认已按照规定逐月支付职工生育津贴。如数据能匹配成功的,那么将会进入审核流程,审核通过的即可获得津贴。
政策来源: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q79iztJzC5qGKpgyJnwOqg;https://mp.weixin.qq.com/s/q79iztJzC5qGKpgyJnwO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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